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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五届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林局反映。

  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

  阳江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

  生态景观林带是重要的景观资源和生态屏障,是展示区域形象重要载体。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构筑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充分发挥生态景观林带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发展生态文明、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中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55.3%。但是,随着陆路、水路交通网络的快速发展以及沿海地带的开发,部分路(河)段两侧、海岸沿线森林生态安全和景观林带建设显得相对滞后。一些重要路(河)段两侧、交通节点的裸露地及采石场等植被破坏地块,迫切需要进行复绿美化;部分路(河)段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山地森林质量不高、林相层次简单、景观类型单一,迫切需要进行林分改造;一些沿线森林斑块和绿化带破碎化,生态防护功能有待提升。因此,加快推进交通主干线两侧、沿江两岸、海岸沿线周边宜林地区的林业生态建设是新形势下我市提高环境质量的重大举措,是打造宜居海滨新城、建设幸福阳江的一项迫切任务。为了顺利推进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打造优质绿色生态屏障、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和全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决策和市委六届全会精神,着力实施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战略,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推动林业发展转型升级,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作为构建陆路、水路沿线和沿海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在重点区域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强化生态功能,加快推进绿化美化生态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为建设幸福阳江打造优良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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