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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爱国卫生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爱国卫生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2010〕2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爱国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三亚市爱国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三亚市爱国卫生工作,保证《三亚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试行)》的贯彻执行,实现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三亚市爱国卫生工作例会的参加人员为市爱国卫生成员单位及六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工作例会由市爱卫办负责召集,由市爱卫会副主任主持。
  二、开会时间
  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发展规划和规划性文件;
  (二)研究开展创建健康城市,国家级、省级卫生区、卫生镇各项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研究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对策措施;
  (四)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分析讨论当前爱国卫生工作和《三亚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试行)》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总结前一阶段或年度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布置下一阶段或下一年度工作;
  (六)通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工作意见及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七)需要解决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例会要求
  (一)各参加例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二)各成员单位和责任部门按照例会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落实《三亚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试行)》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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