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2010年8月前,建立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2.2010年8月底,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会议制度。
3.2010年8月底,明确救援支队组织体系、人员编配、装备配备、应急值班、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
4.2010年底前,制定出台队伍建设规划及配套性政策。
(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
1.2010年底,完成三亚市天涯镇合同制消防队、崖城镇消防队的建设,并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不少于20人、执勤车辆1辆。
2.2011年底,完成亚龙湾、海堂湾等重点游泳度假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3.2012年底,各镇和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弱势群体居住地等地区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义务消防队建设,做到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执勤装备、有必要经费保障,确保2012年全市义务(志愿)消防队员达到1000人。
(三)提高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1.2010年6月底前,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中心建立大型战备物资储备库,作为市政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2.2010年8月15前,由三亚市消防支队提请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台《三亚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法》明确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从制度上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
3.2010年8月份前,建立各镇、卫生、市政、气象、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联动机制。
4.2010年9月前,由消防支队具体负责促请政府建立规范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调查掌握全市卫生、市政、气象、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急装备物资情况,建立定期报告物资储备、使用情况制度,建立物资调拨网络和物资更新、轮换、补偿制度。
5.2010年底前,完成南边海水陆两用消防站营房建设、装备配备等工作,2011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6.2011年底前,落实三亚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即三亚市公共安全抢险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
7.2012年底前,根据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由消防支队按照立足现有、引进新型、高效、实用的装备的原则,配齐灭火、侦检、搜寻、救生等器材装备,重点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断优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结构。
(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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