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10年北海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010年北海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以高效、节电、环保、安全为核心,推广使用先进照明产品,构建绿色、健康照明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为10万只,其中普通照明用紧凑型自镇流荧光灯7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3万只,高压纳灯0.2万只(不含在推广任务量中)。具体目标分解详见下表:
单位:万只
责任单位 | 自镇流荧光灯 | 双端直管荧光灯 | 高压纳灯 | 合计 | 主要推广范围 | 备注 |
市发改委 | 0.2 | 0.1 | | 0.3 | 企事业照明系统改造 | |
市财政局 | 0.2 | 0.1 | | 0.3 | 企事业照明系统改造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0.2 | 0.2 | | 0.4 | 市直机关单位照明系统改造 |
市经委 | 0.2 | 0.1 | | 0.3 | 企业照明系统改造 |
市旅游局 | 0.2 | 0.1 | | 0.3 | 宾馆照明系统改造 |
市卫生局 | 0.2 | 0.1 | | 0.3 | 医疗机构照明系统改造 |
市教育局 | 0.2 | 0.1 | | 0.3 | 学校照明系统改造 |
合浦县 | 2.3 | 0.9 | | 3.2 | 行政辖区内所属单位、居民、公共设施等照明系统改造 | |
海城区 | 2.3 | 0.9 | | 3.2 |
银海区 | 0.5 | 0.2 | | 0.7 |
铁山港区 | 0.5 | 0.2 | | 0.7 |
市路灯所 | | | 0.2 | 0.2 |
三、产品供货企业与推广服务单位
依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实行全国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中标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协议供货价格,再由各省(市)、自治区从中标企业中选定本地区的具体产品供货企业。根据自治区工信委《关于下达各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桂经资源〔2010〕317号),今年全区各市推广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由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和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由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具体实施和推广工作由广西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上海声荣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四、推广范围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面向我市大宗用户及城乡居民用户推广,适度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任务量的30%)。高压钠灯主要应用于工厂厂区和城市、居民小区道路照明。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作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制订实施本单位推广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推广企业推广,确保按时完成市下达的推广任务。每月6日前填写《县区、主管部门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汇总表》(见附件5),将推广情况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四秘科)和市经委。
(二)加大推广宣传力度。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作为今年节能宣传的重点内容,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更多渠道(请市委宣传部协调),更丰富的形式,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集中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以及节电效果;重点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的工作中来。
(三)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程序,做好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销售,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倒买倒卖节能灯的行为,严格禁止各类标示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的高效照明产品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和销售,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任何个人都可以向市经委举报,举报电话:2025077。市经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推广工作的进度、安装数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推广任务落实。
六、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7月上旬)
组织召开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动员会、发布会,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广大用户宣传高效照明产品的优点和国家推广的社会意义。
(二)需求调查阶段(2010年7月中旬)
各责任单位根据推广任务和重点领域,采用座谈、会议等方式,组织中标企业、推广服务单位和用户衔接,确定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建立服务联系。
(三)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阶段(2010年7月下旬)
根据用户需求调查结果和本单位的推广任务量,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出本部门、本辖区2010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制订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及时与推广服务单位充分沟通确保方案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