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阳 市法制办副主任、市调处办副主任
李金印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国起 市征地坼迁办负责人
姜建国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杨玲玲兼任,陈志宇、裴相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权属纠纷调处组3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志宇(兼)
副组长:杨玲玲、裴相春、李金印、徐锡勇、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抽调1人组成。
工作任务:1.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2.组织召开项目征地工作会议,讨论、布置征地相关工作;3.负责资金筹措、费用支付、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4.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组 长:杨玲玲(兼)
副组长:裴相春、李金印、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分别从海城区政府抽调6人,市征地拆迁办抽调2名骨干,市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名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1.开展征地调查组织征地告知、听证,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地报批材料;2.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组织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相关费用;4.组织实施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及补偿,实施土地清场;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等。
时间安排: 1.2010年8月10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完成土地的确权和报批。2.2010年9月1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3. 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实施并完成土地清场工作;4. 2010年10月10日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权属纠纷调处组
组 长:王晓阳(兼)
工作人员:从市调处办、海城区政府各抽调1名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征地涉及的纠纷,确保征地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