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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王晓阳  市法制办副主任、市调处办副主任
  李金印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国起  市征地坼迁办负责人
  姜建国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杨玲玲兼任,陈志宇、裴相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权属纠纷调处组3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志宇(兼)
  副组长:杨玲玲、裴相春、李金印、徐锡勇、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抽调1人组成。
  工作任务:1.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2.组织召开项目征地工作会议,讨论、布置征地相关工作;3.负责资金筹措、费用支付、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4.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组 长:杨玲玲(兼)
  副组长:裴相春、李金印、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分别从海城区政府抽调6人,市征地拆迁办抽调2名骨干,市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名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1.开展征地调查组织征地告知、听证,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地报批材料;2.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组织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相关费用;4.组织实施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及补偿,实施土地清场;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等。
  时间安排: 1.2010年8月10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完成土地的确权和报批。2.2010年9月1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3. 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实施并完成土地清场工作;4. 2010年10月10日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权属纠纷调处组
  组 长:王晓阳(兼)
  工作人员:从市调处办、海城区政府各抽调1名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征地涉及的纠纷,确保征地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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