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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国家各部委在媒体公告的,或国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紧急明传通知的,或发生在北海市某区(县)辖区内范围影响较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1人重症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轻症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监督,科学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件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整规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启动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汇总;组织对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协调解决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应急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详见应急处置机构)认真履行职责。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药品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出调查结论并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同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
  2.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问题药品的召回工作;实施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鉴定工作。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市卫生局应及时组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指定急救机构,对所需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并统计、通报救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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