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
(五)完成时间:2010年
七、加强城乡抗震设防管理,不断提升全社会抗震能力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震灾预防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统筹协调防震减灾各方面工作的发展,抓好震灾预防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大加强社会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2010年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做好涉及基本建设的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确保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能力,给人民一个放心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县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政策,重点在政策引导,科学规划,服务监管上下功夫,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结合有关农村危旧房屋改造、重建等工程,继续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现状;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按照把校舍建设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标准的要求,继续有条不紊的开展校安工程。
(二)主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审批;
2.继续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步伐;
3.继续协调配合搞好校安工程。
(三)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地震局、建委、教育局
(四)配合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等
(五)实施时间:2010年
八、着眼能力,持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民众防震减灾意识的提高是构筑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能力的重要基石,民众自觉参与防御地震灾害的活动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不可或缺的力量,民众的地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的坚固防线。《
防震减灾法》中要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持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的同时,丰富防震减灾宣传材料,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以及举办讲座、报告会,印发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举行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并抓住《
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汶川等地震纪念日等机会,将科普宣传与特定时机、特定场景的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开展大量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紧紧抓住时代脉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把现代化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与示范学校联系起来,加强防震减灾教育,促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