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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水库移民新村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以县(区)为基本责任单位,规范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和资金补助指标落实到县(区),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目标实现负主要责任。项目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水库移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的选取、设计、审批、计划报批、招投标、建设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开展。
  (四)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补助和水库移民管理部门筹集解决,原则上不安排县(区)、乡(镇)配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部门规范规定,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概(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资金专户,保证财政资金封闭运行;要按照工程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解决本地区开展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业务工作经费,确保本级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指挥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通过编写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重大决策,宣传工作成绩、进展和经验,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建设的先进事迹,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要广泛发动和引导广大水库移民积极参与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主动投资投劳,使移民真正成为工程实施的主体。
  (六)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各级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指挥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工作扎实、作风深入、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拉甚至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指挥部要在每月27日前,将本县(区)当月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进度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2010年北海市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安排表
  2.北海市2010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计划进度表

  附件1:
  2010年北海市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

个数

建设规模

投 资 计 划

说明

总投资

部门专项

(库区基金)

自治区

财政补助

其他

资金

 

合 计

385

 

1728

1264

464

 

 

一、新建移民新村

364

建设移民新村17个。包括平整场地40750m2,旧房改造347户,村内主要道路硬化7.01km,次要道路硬化6.68km,排水渠道6.68km。篮球场6个,文化室5间750m2,公厕2座,垃圾池等。

857

440

417

 

 

二、移民村屯道路硬化

16

道路硬化29.9km。

824

824

 

 

 

三、分散居住移民安全饮水项目

5

解决95户428人饮水困难

47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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