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办公厅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管理规程修编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16号)
本办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办公厅年度工作安排和领导要求,现就开展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管理规程修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深化“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为目标,以“内思外学、提高创新、有效高效”为基本原则,在原办公厅《行政服务质量手册》的基础上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管理规程进行完善提高。通过这次修编工作,使办公厅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运转更加协调、高效,办文、办会、办事更加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5月)。各处室、各单位对各自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管理规程进行梳理、制订、修改、完善,5月底前将修编好的文本交组织人事处;对办公厅层面的工作制度、管理规程要先提出修编意见(包括修编理由及主要内容),在3月10日前交秘书处汇总,报办公厅领导同意后再发还各处室、各单位进行修编,并在5月底前将修编好的文本交秘书处。
(二)初审、修改阶段(6月~7月)。组织人事处对各处室、各单位提交的内部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管理规程等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报办公厅领导同意后发还各处室、各单位进行修改,形成送审文本。秘书处会同相关处室和单位对有关处室、单位提交的办公厅层面工作制度、管理规程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报办公厅领导同意后发还有关处室、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文本提交各处室、各单位及有关领导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作修改后,形成送审文本。
(三)审定、汇编阶段(8月~9月)。将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管理规程报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并汇编成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要充分认识本次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担任办公厅修编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在3月1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二)认真修编,按时完成。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入总结工作规律和特点,在内思外学、认真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意见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修编工作,力争内容有所提高创新,执行更加有效高效。同时,要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节点,相互协作配合,按时完成修编工作。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这次修编工作是办公厅本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修编工作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跟年度文明处室评选挂钩,组织人事处、秘书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个编修工作有序、按时、高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