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浙司〔2011〕176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
现将《2011-2015年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厅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2011-2015年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为贯彻落实《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浙江省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主题主线,以强化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为重点,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大力推进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提高三支队伍素质,切实为我省“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总体目标
--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要求相适应、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培训体系。
--教育培训基础进一步加强。切实加强培训的软硬件建设,有效整合培训资源,确保机构、教材、师资、经费等基础建设能够适应新时期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