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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稳定有序
  运输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谐,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春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系统春运安全工作负总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压降一般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

  春运前,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单位对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行车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驾驶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对参加春运的9座以上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接送学生、危险品运输的车辆进行集中梳理排查,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运;上述车辆单位要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并根据要求领取《春运驾驶人准驾证》,凡未获得春运准驾证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制止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公安、交通和城管部门要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甩客”和“车匪路霸”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公安交巡警和交通运政稽查部门要组织开展整治客车超载和非客运车辆载客违章统一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春运期间,要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和救生措施。公安部门在主要公路干线、城市繁华道路等地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在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设立固定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及重点路段、桥梁的巡查和养护,确保道路完好畅通。海事、航道等部门对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水运安全畅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量及路面状况监测,及时发布道路交通状况信息,并做好在恶劣气候下的安全保障工作。工商、物价、铁路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哄抬运价、强行拉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与市春运办建立突发气象灾害信息通报制度,确保气象信息通报渠道畅通,便于各单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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