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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亚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决定

  3﹒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等),由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养护。新建的道路绿化、公园绿地创新管理模式,其养护作业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养护单位,并实行专业监理。
  (七)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城镇”、“花园式单位”以及义务植树活动。
  1﹒各镇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与市园林环卫管理局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镇。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环境整治考核工作中。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2﹒鼓励和支持全市各单位创建“花园式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对创建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各单位参与的积极性。每年进行一次“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力争实现全市花园式单位达到60%以上的目标。
  3﹒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林业局要组织好各单位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广泛组织适龄居民参加植树绿化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在85%以上,尽责率在80%以上。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养、认建、认管等群众性活动,充分调动全民支持参与绿化美化家园的热情,形成绿化美化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4﹒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实行舆论引导。形成人人动手、个个支持、各方面配合的良好局面。做好示范带动、工作总结、典型挖掘、经验推广工作,使海南岛四季花园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八)大力推进节约型园林建设。
  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从资源集约利用、技术进步,规划设计和改善管理入手,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绿地的综合生态效益,促进“生态、资源、技术、管理”的节约,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模式。
  1﹒利用中水浇灌绿地,发展节水型园林。加大中水管网建设力度,至2015年城区主要干道道路绿地及城区公园绿地实现中水灌溉,全市中水灌溉的绿地达到60%以上。逐步在大型公共绿地中普及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设施。
  2﹒利用自然资源,发展节能型园林。2012年前完成在白鹭公园、凤凰广场、三亚湾绿地等大型公园绿地太阳能照明设施的改造。今后我市的公园绿地建设尽量采用风能、太阳能等照明设施。
  3﹒坚持“适地适树”,发展节力型园林。园林绿地规划建设应以便于养护管理作为衡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在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和日常运营中,尽量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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