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1〕68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统筹部署今后五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省厅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国土,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1〕7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国土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和程序,不断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主要目标:按照建设法治国土的总体要求,力争在五年内使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更加充实,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和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善于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实施管理,全省国土资源部门行政争议案件胜诉率达到90%以上,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队伍基本建立,依法行政水平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