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三)努力培育法治文化。
  1.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完善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进一步扩大对市、县级国土资源局长的培训范围,继续举办县、乡(镇)村领导干部、中心所所长参加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主动依法行政的现代法治意识。继续完善和推广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和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运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预防腐败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两整治一改革”廉政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审批、登记、发证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普法关口前移,进行提前预警、源头告诫。要突出重点环节,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规范制约权力紧密结合。对权力的规范制约是监督行政权力的重点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与规范权力制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健全和规范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筑牢思想和制度防线,防止权力滥用,减少因决策、行政执法过错或不当引发社会风险。

  3.进一步营造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氛围。继续开展“送法工程”,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加大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活动。继续采取“以案说法”“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利用现代传媒技术以及微博、远程教育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所桥头堡作用,发挥窗口作用,开展互动普法,让全社会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了解国土资源现状,努力创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培育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特色的浓厚的法治文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法制机构具体承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普法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要规定相关人员担任普法联络员,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协助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具体承担法制宣传年度计划的组织落实和上传下达、沟通联络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决策、统一步骤、全面实施、整体推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切实加大经费投入。
  (二)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能力与领导干部的上岗、晋升、考核工作紧密结合,继续把法律法规学习课程纳入全系统各类培训班中,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实现所有新任局长一年内接受法律法规相关课程培训,五年内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法律法规培训。建立普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国土资源管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扎实认真地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告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普法办,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例会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本地区普法工作交流例会,加强对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了解掌握和沟通交流,有关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普法办报告。厅每年将组织召开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普法联络员会议,交流沟通情况,及时部署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