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国土资源工作“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突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点,破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难点,安排和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突出重点,全面提高。要突出重点工作,与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岗位,与“两整治一改革”廉政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环节,与规范制约权力紧密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国土资源法制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3.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出发,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土资源热点问题,贴近和满足群众维权需求,引导公民按程序办事,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诉求,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4.差别普法,注重实效。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内在规律和面临的问题,对不同人群实施差别化普法。内外兼顾,对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和对系统外群众的宣传并举;改革创新,做到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有机结合;多方联动,做到专门机构与部门协作有机结合。注重普法效果,量化考核指标。
5.与时俱进,先行先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试点,不断拓展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创新理念、方法、形式和手段,大力发挥科技的推动作用,不断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二、主要任务
要把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强对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市、县级国土资源局长,以及在审批、登记、发证等有审批权和许可权岗位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农村村民、房地产开发商等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培训,同时还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矿山企业负责人、外商、台港澳商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最终实现建设法治国土的目标。
主要任务是: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1.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
宪法,认真履行
宪法,自觉维护
宪法,树立
宪法权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
刑法》、《
物权法》等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律信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组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以《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强制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基本法律学习活动,使全系统干部熟悉行政法律知识,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