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三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三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0年三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环境保护部等9部委《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10年海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土环资察字〔2010〕30号)的要求,决定从2010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使本次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取得实效,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项目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不断推动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保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金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 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建军(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钟 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侯振华(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杜国银(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黄大卿(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凤祥(市水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