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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核准于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核准于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5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市分行:
你行《关于于博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长邮银请〔2011〕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于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彩宇大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于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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