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从2月上旬开始,至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
㈠学习动员阶段。2月上旬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动员会,统一思想,增强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本方案所确定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形式,切实提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执法(执业)为民的思想。通过学习,使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这次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教育整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㈡查摆问题阶段。各司法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及每位干部职工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在执法(执业)思想、执法(执业)作风和执法(执业)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㈢整改提高阶段。把整改突出问题作为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点环节。坚持“有什么问题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对活动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各司法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对于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在此基础上,局机关搞好建章立制,形成一整套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夯实队伍建设基础。
㈣检查验收阶段。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联系的司法所、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各司法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在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结束时,对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巩固教育活动成果。书面总结于2月20日前交局办公室,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活动要求
各司法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把集中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统筹安排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承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玉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局领导班子要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搞好查摆剖析、带头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发挥表率作用,确定重点问题,条块缝合,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地抓好整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