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协调发展,不断拓展服务内容,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

  2.基本服务。从特定人群做起,从公共服务做起,从初级水平做起,量力而为,循序渐进。

  3.多元供给。从基本由政府承担社区服务的较为单一的供给渠道,转变为政府、社会、市场和市民共同参与的多元供给渠道。

  4.民间运作。推进社区服务市场化改革,形成社区服务非行政化提供的方式,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5.综合服务。鼓励政府各部门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经费和服务交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形成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社区公共服务模式。

  6.上下联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辖区的社区服务规划,统筹和整合社区资源,突出重点,试点先行,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四)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行政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市场机制的作用,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体系。

  1.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政府提供的以特定人群为对象的服务,如老人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家庭和妇女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精神病患者治疗服务、滥用药物帮教服务等;二是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面向全体居民提供的服务,如卫生健康计生服务、社区就业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科教文体服务、应急减灾服务等;三是政府提供的以维系社区秩序为目的的管理性服务,如治安和综合治理服务、信访服务、人民调解服务、外来人口服务、社区矫正服务等。

  2.居民自助互助服务。如邻里互助服务、志愿者服务、文体和娱乐活动等。

  3.社区商业服务。由商业机构提供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便民利民服务,如物业管理和家政服务等。

  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五)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1-2万人为规划范围,主要按照人口规模,参照地域面积、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功能定位等因素,规划、建设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左右。服务内容包括:党、团、工会和妇联活动,老人、妇女、青少年、儿童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再就业培训、家庭问题调解、婚姻问题咨询、亲子活动、四点半学校、学生午托、家庭生活教育、家居照顾示范、图书阅览、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和康乐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