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以标准化手段为市场监管做好技术支撑,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结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在新能源汽车、智能交通、环境卫生、节能减排等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组织制定和实施一批地方标准及规范。
--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平台
(四十一)实施企业标准化提升工程。
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取得各类国内外产品认证,提升企业的标准化能力。
(四十二)积极扶持各类标准化研究和服务机构的发展。
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断提升各类标准化研究和服务机构的水平。重点完成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国内领先的标准化服务平台。
(四十三)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
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应对国际技术贸易性壁垒工作小组的职能。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平台,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采集、分析、处理、通报发送和预警发布体系,充实出口产品信息库,深入推进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通报评议工作,为企业提供国外市场准入咨询研究服务。
(四十四)完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
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检测实验室,为我市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督提供检验、测试、校准及量值溯源与传递服务。加强我市检测实验室建设,扶持中小实验室,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四十五)发挥落户深圳的国家级工程中心和实验室作用。
加强与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工程实验室、电子信息产品协同互联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标准化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相关领域国际标准会议和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关键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落户深圳,为我市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取得国际性突破提供便捷条件。
(四十六)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
完善标准实施跟踪机制,加强政府、社会对企业和行业实施标准的监督,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标准实施监督力度,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六、保障措施
(四十七)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