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体制机制。
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鼓励和吸引海内外风险投资公司、信托机构、投资银行、担保机构等其它资本进入知识产权领域。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研究和推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再担保机制,推动中小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发展。
(二十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挖掘和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展会和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作用,促进优秀知识产权项目实现转化运用。鼓励和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参与政府采购,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
(二十八)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工作。
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争创国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影响力,提升深圳整体形象。实施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计划,促进中小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十九)建立政府重大投入项目知识产权评估机制。
在政府采购、投资立项、资助奖励等重大经济活动实施前,进行知识产权评估,保障政府投入安全有效,避免侵权、重复、无效投入。加大对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
(三十)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利用国家、省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综合服务平台,分类建立深圳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广专利电子申请模式。
(三十一)加强知识产权统计分析。
建立和完善各类知识产权统计分析体系,将知识产权相关指标纳入全市统计数据范畴,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全社会发布知识产权统计分析报告。开展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贡献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三十二)推动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发展。
研究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规范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市场秩序,提高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支持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服务特色,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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