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
在资金扶持、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企业示范、宣传培训、交流合作等方面形成协同推进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的政策措施。
(六)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创新。
积极培育专利和技术标准同步试点企业,推动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专利创造和标准研制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和“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产生一批知识产权与标准创新成果。
(七)研究建立标准涉及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加强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标准中核心技术专利的研究,围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领域建立标准中涉及专利的信息库,为企业研制和实施标准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八)大力推进产业联盟建设。
在我市专利联盟和标准联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企业、科研机构以及中介组织以技术标准和专利许可为纽带构建产业联盟,优化整合联盟成员知识产权资源,提高共同抵御风险和运用集合知识产权的能力,提升我市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九)大力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复合型人才。
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人才培育工程。加大高校知识产权与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知识产权学院,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研究员和标准化工程师职称评定体系。鼓励知识产权与标准化高端人才来深创业发展,国内高等院校来深设立知识产权与标准化人才硕士培养点。
(十)加强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文化建设。
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集中开展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宣传活动。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培训工程,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发展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和指标体系实施情况,在中小学推广知识产权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意识的提升。
(十一)全方位开展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对外信息沟通交流机制,促进与国际知识产权及标准组织交流。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与标准化人才培养的对外合作。在深化“深港创新圈”合作中加大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合作力度,在教育、培训、执法、专业服务、资源信息等合作领域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深港知识产权沟通联络和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推进珠三角地区和深莞惠三地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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