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深府办〔2011〕1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2011-2015年)
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强市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和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必然选择。根据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本战略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按照鼓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和标准作为战略性资源的作用,推动深圳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造“深圳质量”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工作在推进深圳支柱产业高端化、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优先促进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保护知识产权和强化标准研制实施促创新、促发展、促转型。坚持改革创新,发挥机构改革整合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有机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充分体现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总目标和分类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与国际接轨、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标准化运作机制,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人才发展环境,将深圳建设成为创新能力突出、运用保护有力、体制机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辐射效应明显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强市,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结合的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