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开展扩权强县工作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不移地开展扩权强县工作。实施扩权强县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工作,必须把各级部门广大干部的认识统一到自治区的决策精神上来,站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南宁跨越发展的高度上来,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二)加强对扩权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力。督促尚未成立工作机构的部门和县区尽快成立机构,明确责任人。深入研究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县用好用足新增管理权限,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工作,积极与自治区级对口部门衔接、沟通,尽快熟悉掌握扩权的要求和操作办法。
(三)把握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机制、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加强组织学习,开展辅导,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有计划、有重点地筛选和培育一批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督促各部门加强对县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便更好地落实各项管理权限。
(四)在完成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后,积极推动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让权力阳光操作,真正做到权责对等,依法行政。要抢抓发展新机遇,力求在县域经济发展上有新突破,在增强执行能力上有新提高,在提高管理水平上有新作为,坚持在扩权中提高效能,在强县中见到实效,全力推进扩权强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强化法制学习培训
(一)结合业务开展“六五”普法学习。结合年度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需要,针对依法行政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安排普法内容,并根据岗位职能的培训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创新普法形式,邀请法律专家或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到我委进行专题讲座。既要抓好规划明确的法律法规学习又要紧跟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及时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学习。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杜鹰副主任在2011年全国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到各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本委全体职工专题传达和学习,贯彻落实杜鹰副主任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把发展改革部门建设成为法治机关。
六、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准确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遵守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实事求是,坚持实地调查取证,充分应用调解等其他行政手段解决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