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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发改法规体改〔2012〕1号)


各县(区)发改局,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的职责,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委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特制定我委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构建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一)把握着力点,高质量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也是行使行政职能的法律保证。围绕职权法定的基本要求,以关系发展改革核心职能、能够最大限度的弥补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依据空白、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为突破口,通过点的突破带动我委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推进涉及我委基本职能及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切实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法制办的沟通协调,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协调编制过程中碰到的矛盾,从大局出发,加快立法进程,推动出台《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在重点项目管理、节能减排、规划等立法方面开展前期研究。
  (二)加强协调,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是法制机构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体现,也是从源头上防范后续执法风险的前期闸口,要严格把关,细致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确保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命令决定。
  (三)完善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活动根本上还是要靠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要抓紧完善重大决策听证、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继续推进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使其成为促进执法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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