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必须有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参与,并列入《申报书》中“参与项目实践的学生”栏目中。
(四)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从2011年11月开始)。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项目一般以一个学校为单位申报。鼓励在自愿基础上多校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主持人。
(二)申报数量及审定:计划设立教改项目40项。各高校组织专家对本校的项目进行评议初定,按照申报配额(见附件1)择优上报。我厅将对各校上报的项目进行最终审定,对于不符合“指导思想”、“立项内容”、“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的项目将取消其配额。
(三)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工作书面报告。
(2)《2011年度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excel格式填写)。
(3)《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同时上报《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文档。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并保存,根据我厅审核需要随时提供,申报时暂不送交。
2.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请各高校于2011年10月28日前将学校申报工作书面报告和附件2、附件3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确定联系人:请各高校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本校教改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高教处。
高教处联系人: 王浩,朗珍,电话:0891-6364529
电子邮箱:xzjytgjc@sina.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西藏教育”(http://www.xzedu.com.cn) “政务公开”栏查看并下载,附件不随文印发。
附件:
1.《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配额表》
2.《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4.《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配额表
学校名称
| 限额
| 学校名称
| 限额(150+100)
|
西藏大学
| 11
|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 5
|
西藏民族学院
| 9
|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5
|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
| 7
|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1
|
西藏藏医学院
| 2
| |
|
合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