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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三)项目必须有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参与,并列入《申报书》中“参与项目实践的学生”栏目中。

  (四)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从2011年11月开始)。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项目一般以一个学校为单位申报。鼓励在自愿基础上多校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主持人。

  (二)申报数量及审定:计划设立教改项目40项。各高校组织专家对本校的项目进行评议初定,按照申报配额(见附件1)择优上报。我厅将对各校上报的项目进行最终审定,对于不符合“指导思想”、“立项内容”、“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的项目将取消其配额。

  (三)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工作书面报告。

  (2)《2011年度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excel格式填写)。

  (3)《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同时上报《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文档。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并保存,根据我厅审核需要随时提供,申报时暂不送交。

  2.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请各高校于2011年10月28日前将学校申报工作书面报告和附件2、附件3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确定联系人:请各高校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本校教改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高教处。

  高教处联系人: 王浩,朗珍,电话:0891-6364529

  电子邮箱:xzjytgjc@sina.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西藏教育”(http://www.xzedu.com.cn) “政务公开”栏查看并下载,附件不随文印发。

  附件:

  1.《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配额表》

  2.《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4.《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配额表

学校名称

限额

学校名称

限额(150+100)

西藏大学

11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5

西藏民族学院

9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

7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1

西藏藏医学院

2

 

 

合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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