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内蒙古自治区银监会关于同意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水源街支行迁址更名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银监会关于同意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水源街支行迁址更名的批复
(内银监复〔2011〕28号)
内蒙古银行:
你行《关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水源街支行迁址更名的请示》(内银发[2011]3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水源街支行由原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源街6号,迁址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东段富邦商务中心项目一楼商用底店自西向东第二、三间营业,迁址后机构名称变更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