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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通过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为首都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基础,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按照市安委会《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计划》的有关要求,成立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由市旅游委牵头,于德斌副主任任组长,赵广朝委员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为成员;各区县旅游委(局)参照执行。
  (二)检查组由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星级饭店现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对星级饭店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消防设施进行执法检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确定相应的参会对象、会议主要内容、议题等,并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纪录存档备案。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作业、安全监控、疏散通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情况。
  3、安全提示标志设置情况。逃生疏散指示图、安全须知、安全警示牌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资料的设置情况。
  4、应急广播设置情况。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并保证使用效果。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等。
  6、应急管理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演练情况;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队伍开展协作及演练情况等。
  7、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相关人员经培训后的持证上岗情况;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等。
  检查期间,市和区县检查小组全体成员统一行动,受检星级饭店积极配合。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9月底,采取星级饭店自查、市和区县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执法行动共分为摸底排查、巩固整改、落实推进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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