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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我市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2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乳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乳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好。经研究,决定成立乳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德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铭枢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梁思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 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太峰 市工信委副主任
  陈志宇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韦标锡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柯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桂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浩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明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傅志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绍成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 琳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宏禹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唐电明 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乳品质量安全工作,分析乳品质量安全形势,提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措施,协调解决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志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其职责是:负责协调、督促、考评各县、区和各部门乳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乳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负责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收集、发布、新闻宣传及投诉受理、转办等工作。
  二、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的监管
  (一)加强对生鲜乳生产、收购以及运送环节的监管。水产畜牧部门要建立健全奶畜养殖场(厂、点)、生鲜乳收购点、运送单位监管档案,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禁止向未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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