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2011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0~2011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北海市2010~2011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编制2010~2011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水农水〔2010〕82号)精神,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紧扣全区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目标任务,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河堤防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修复水毁工程建设为重点,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水利建设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和社会力量支持水利发展的积极性,迅速掀起新一轮水利建设高潮,为促进北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实施重点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重点。一是突出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突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健康水;三是突出因灾受毁水利设施修复和海河堤防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突出灌区节水改造渠道清淤、塘坝修建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五是突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创新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以积极引导农民“一事一议”民主决策为突破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协会为载体,农户为主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格局,推动面上农田水利建设开展。
(二)目标任务。
我市2010年~2011年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实施项目198个,项目总投资253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24万元,自治区资金9164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6632万元(其中市本级配套1128万元、合浦县配套3638万元、海城区配套187万元、银海区配套390万元、铁山港区533万元、群众自筹756万元)。计划恢复灌溉面积5.1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2万亩。重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