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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确保2011年创城成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与进展情况
  我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园林绿化基础较好。1998年获得“广西园林城市”称号,1999年获得“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称号,2002年和2009年先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特别是2009年我市明确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后,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全面铺开。两年来,我市对园林绿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加大,园林绿化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经初步测算,至2009年底,我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三项主要指标分别达到6.03平方米、30.35%和35.56%,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由于2010年8月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园林城市的审批标准,我市新建公园、防护绿地、立体绿化、街旁绿地等指标离国家标准尚有较大差距。
  2010年10月11日,我市向自治区住建厅提交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报告并获批准。2010年10月28日,我市正式向国家住建部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原则。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构,各部门齐抓共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全员参与原则。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必须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积极调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三)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原则。
  (四)兼顾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原则。既要满足创城的需要,更要兼顾城市综合品位的提升与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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