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考评验收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2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考评验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北海市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做好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考核验收的准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具体考评事项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考核验收时间:
定于2011年2月18日至2月20日。
(二)工作组人员组成:
由市人民政府派出考评验收组,组长由蒋同根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各派一名领导组成,对一县三区政府组织开展“防火墙”工程进行考评验收。具体到达时间由考评验收组专门通知。
二、检查考评内容
对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0〕11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检查考评2010年度各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部署情况、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落实情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项基础”工作情况和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工作情况。
三、检查考评方法
采取先自查、后考评的方式,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2、3)先组织自查考评,并将有关材料报考评验收组。市人民政府检查考评主要采取听取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组织检查考评情况汇报、查看台账、随机抽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检查考评,只听取县区级政府工作情况汇报;
(二)对社会单位的检查考评,除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外,还要实地到单位进行核查。每个县区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家(其中宾馆饭店类2家、商场市场类2家、公共娱乐场所类2家、学校幼儿园类2家);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2家。具体抽查比例根据所检查县、区情况随机确定。
(三)对农村社区的检查考评,根据所检查县、区情况分别随机抽查1个乡镇政府、1个街道办事处、1个村庄和1个社区。
(四)对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的检查考评,实地检查被抽查县、区公安消防大队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执法岗位技能竞赛和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抽查2个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