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员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驻陕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财驻陕监〔2011〕388号)
各驻陕中央预算单位:
根据《
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办将开展2011年度驻陕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为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央预算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对照银行账户管理相关政策,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本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有下属单位的,应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并督促其执行。驻陕二级中央预算单位负责汇总报送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年检资料;没有驻陕主管二级预算单位的直接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检资料和电子信息报送。
二、原则上各单位应于2012年1月31日前将本单位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填制《2011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并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上报我办,鉴于2012年1月公众假期较多,2012年1月31日前上报确有困难的单位,需联系告知我办,上报时限可延长至2012年2月15日。
三、各单位对于2011年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的账户,应于本次年检时填制《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并附软件生成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四、各单位年检仍使用“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软件,没有该软件的预算单位可在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或大正电子公司网站:www.dz365.com 密码:ab123456789下载。年检表填列信息应规范准确,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户名应使用标准全称,各种签章必须齐备。
五、各中央预算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参加账户年检,如实填报信息。我办将根据年检申报情况选择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根据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和《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将违规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
六、各中央预算单位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我办链接:sx.mof.gov.cn“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有关年检方面的政策文件,办事程序以及下载相关表格表样。我办电子邮箱:zybsn@yahoo.com.cn可接收各单位上报的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