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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物流中心的意见

  四、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工程
  (一)实施物流通道及多式联运工程。依托铁路、港口、公路和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鼓励开通铁路五定(定地点、定线路、定车次、定时间、定价格)班列,积极拓展国际直飞客货运航线和国内全货机航线,积极争取长江航道6米水深改造项目,提升“江海直达”航线班轮化运输水平,提高省内和省际公路干线运输效率,不断完善以武汉为核心,辐射“武汉城市圈”、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复合型综合运输通道网络。加快建设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开展水陆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等多式联运方式的转运设施,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高效无缝对接。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以及重点物资散装运输等运输方式,实现长途与短途、分拨与配送、进港与疏港等转运方式的快速对接。加快铁路、港口重点集疏运连接通道的建设,提高港口、铁路的运输效率。
  (二)实施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工程。依托“大光谷”地区、中国车城、临空经济区和临港产业区等四大工业板块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建设数量适当、规模适度、布局适宜、功能适中的现代物流园区。发挥临空经济区铁、水、公、空综合交通的比较优势,高起点规划建设1-2个20平方公里的现代物流产业园,形成快递与电子商务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产业集群。开展重点现代物流园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订现代物流园区控制性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现代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园区承载能力,确保入驻物流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制定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入驻项目的质量和选址,确保规划功能的实现。以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为依托,重点发展保税仓储、运输及配送、分拨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业务,为华中地区对外开放提供高效的国际物流服务。加快推动阳逻保税港区的申报工作。
  (三)实施领军企业引进和培育工程。着力引进世界100强、国内50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我市建设区域分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物流地产商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积极支持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咨询和供应链管理公司在我市发展。鼓励本地物流企业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提高运输、仓储等现代物流服务专业化程度。支持物流企业参加A级企业评定,打造企业服务品牌。鼓励工商企业实施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分离,扩大第三方物流市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企业根据自身优势设立专业物流服务企业,鼓励物流企业与金融、通讯、流通等企业结盟,增强信息技术、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现代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重点现代物流产业壮大工程。依托我市产业基础、流通业规模以及综合交通枢纽等优势,重点发展钢铁物流、汽车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商贸物流、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现代物流。支持为钢铁、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分拨配送等专业化第三方物流,加快现代物流技术在钢铁、汽车物流中的应用推广。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全过程,积极推广应用冷链物流技术,打造冷链产业上下游完整产业链。加快流通领域冷库冷储设施建设,加快大型商业零售集团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业务拓展。依托大型医药龙头企业,推进医药采购、药店连锁经营、医院药店连锁配送等医药物流发展。鼓励商贸龙头企业建设本地及外省市城市商品物流配送或者分拨中心,加强专业批发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积极引进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快递企业在我市建立快件作业中心,鼓励国内外电子商务交易企业在我市现代物流园区设立中部电子物流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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