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筹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的批复
(晋银监函〔2011〕33号)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筹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的请示》(晋商银发〔2011〕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临汾分行,全称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简称为“晋商银行临汾分行”,地址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向阳华府2号楼”。
二、筹建期限为6个月。若未能按期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若未能按期筹建,且未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此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