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1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军区决定成立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建桢(新疆军区副参谋长)
姚永良(新疆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 涓(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
成 员:谢光德(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 程(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左全义(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周俊林(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郑 军(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肖 明(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
吴红展(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念学剑(自治区地税局政治部主任)
张曙东(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