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住房发展回顾
“十一五”以来,本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四个确保”的要求,把住房发展作为推进上海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在加强房地产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期间本市确定的住房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住房市场继续较快发展,市民居住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本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按照“三个为主”的住房市场发展原则,加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住宅建设投资稳步增长
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推动下,本市逐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宅建设投资迅速回升。自2008年起,全市住宅建设投资平均每年增加15%。到2010年,住宅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保持在20%左右。“十一五”期间,全市住宅投资完成4667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33%。
2.住房供应结构明显优化
本市在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的同时,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中小套型住房成交比例明显提高。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成交比例由2005年的10.3%提高至2009年的27.2%。加上保障性住房,“十一五”期末,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房的成交比例已达60%左右。二是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逐步增加。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由2006年的7∶3调整为2010年的4∶6,供应比例由2006年的8∶2逐步调整到2010年的6∶4。
3.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含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474万平方米,存量住房成交面积为8209万平方米,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5%和3%。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人均居住面积由2005年的14.9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6.7平方米左右;住房成套率由2005年的93%提高到2010年的96%左右。
(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居民住房困难逐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本市在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
1.不断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突出廉租住房这一重点,着力解决最困难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应保尽保”。在住房困难面积准入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先后5次调整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政策覆盖面逐步扩大,受益家庭户数大幅增加。到“十一五”期末,新增廉租受益家庭5.7万户,累计受益家庭达7.5万户,是“十五”期末的4倍。同时,不断完善房源筹措机制,多渠道筹措廉租实物配租房源,新增实物配租家庭1.06万户。
2.稳步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一是从2007年下半年起,着手研究制订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2009年6月发布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二是加快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2010年底,全市开工建设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超过1000万平方米。同时,狠抓规划落地,确保完成2008-2012年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30万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目标。三是在总结徐汇、闵行两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准入标准,完善运作机制,2010年8月已在市中心区和部分有条件的郊区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