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除农村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1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消除农村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消除农村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全面解决居住在茅草树皮房中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有关要求和《广西消除农村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消除农村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如下:
一、攻坚战的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实施范围:我县现存农村茅草树皮房的19个乡镇(详见附表1)。
目标和任务:对19个乡镇现存的4438户茅草树皮房,以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形式实施攻坚战。其中,拆除重建的1287户、结构加固和茅草(树皮)改瓦的2492户、只实施茅草(树皮)改瓦的659户。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是攻坚战的组织者,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是攻坚战的直接承担者,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互助帮建、亲邻互帮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家园。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实施茅草树皮房攻坚战的农户申请、审批、建设等程序,严格管理;茅草树皮房攻坚战的补助标准不宜平均分配;同时要公开补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实现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确保新建住房既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又美观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盲目攀比;要注意量力而行,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