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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发〔2011〕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全市汽车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吴汉圣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建委、交通局、外经贸局、金融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的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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