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老年病防治能力。加强老年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市、区(市)要指定一所综合性医院作为辖区内老年病的防治中心。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及长寿科学研究,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健能力。
(三)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将社会养老服务纳入市、区(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扩大规模、合理布局、强化管理、提升水平为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积极开拓和培育养老服务市场,重点发展养老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和增加为老服务业务。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功能完善、基本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2.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通过土地划拨、收费减免、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开办补助、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各类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创业,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市级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推动社会化机构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探索成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协会,研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新模式。政府兴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在完成政府供养任务的前提下,可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到“十二五”末,市里要建成1处以住养为主的市级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各区(市)也要建设1-2处具有综合功能的示范性老年公寓或社会福利中心;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至少要达到19500张,占老年人口数量的3%以上。
3.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基础设施规划,将养老服务项目列为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社区服务、卫生服务、家政服务、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相关服务行业为依托,以为老志愿服务为补充,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十二五”末,城市社区和乡镇(街道)所属农村中心社区要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实现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制定全市统一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市里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各区(市)也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加强指导,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到“十二五”末,所有街道和50%的乡镇都要至少建立1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全方位服务的信息平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