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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地区)市政市容委、爱卫会办公室: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和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将相继在京隆重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环境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精细管理、服务群众”、大气污染治理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的各项措施,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今年以提高环境卫生洁净度为重点,集中开展四次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2月22日至29日),以“迎接全国两会召开”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第二季度(5月2日至9日),以“迎接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三)第三季度(9月20日至27日),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四)第四季度(12月19日至26日),以“迎新年打造清新优美环境”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实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社区市民,做好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园草坪、公共设施、过街天桥、地铁出站口、道路两侧及隔离带、房前屋后、墙体立面、楼道房(楼)顶、高快速路(地铁高架桥)隔音板等卫生大扫除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做到无积存尘土、无堆物堆料、无暴露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污物、无乱涂乱画、无非法张贴宣传品、无宠物粪便、无烟头痰迹,公厕管理符合标准干净整洁无异味,创造整洁、清新、优美的生活环境。每季度要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突出抓好公共设施、道路两侧及隔离带、房(楼)顶、院内积存尘土的卫生清理工作。在大扫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全市统一开展当月的城市清洁日和各项宣传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各街道乡镇、要做好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各种媒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组织引导社会单位认真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对重点工作、典型事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每次活动后三天内,请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将大扫除工作情况,按要求填写《环境卫生大扫除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市政市容委,各区县爱卫办将活动情况简报及时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市爱卫办、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县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北京铁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建设单位、进出京高快速路管养单位、城市绿地管养单位、河湖管理单位、铁路沿线管养单位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做好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期间的检查执法工作,促进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各区县爱卫办要结合全市城乡环境整洁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主题的城市清洁日活动,发动各社会单位和社区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今年进行复审的国家卫生区县和国家卫生镇要强化标准,落实部门责任,做好市级迎检和全国暗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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