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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政府喀什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实施意见

  (十二)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的出让金收取标准。土地二级市场出让金收取按以下标准执行,涉及多项出让金收取的,逐项计算,累计收取。
  1、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含转让)。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按市场评估价的差额予以全额征收。具体公式为: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批准时新增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批准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
  2、出让土地改变用途。2011年12月31日前出让土地,经批准改变用途的,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按市场评估价的差额全额收取。具体公式为: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批准时的新增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批准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
  3、出让土地改变容积率。2011年12月31日前出让土地,经批准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其它项目用地增加容积率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经依法批准变更规划条件的,由建设用地批准机关重新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法重新出让的,按照不少于变更后增加建筑面积对应的建设用地2倍追征土地出让金。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支付的,由建设用地批准机关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加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新容积率-土地面积×原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由规划部门核定。基准地价按现行基准地价核定。
  4、土地使用权面积增加。原用皮尺测量、手工制图,现用精密仪器测量、电子制图等因素而导致实际用地面积大于土地登记面积的,在权属来源合法,四至界线无变化,无争议的情况下,增加的土地面积按土地初始登记时基准地价征收土地出让金。具体公式为: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增加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初始登记时标定地价。
  5、增加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从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建设工期应当计入已使用的土地年限。房地产企业在房屋预售、销售之前必须将土地使用年限告知购房人。在土地登记时,购房人自愿申请将土地年限办理为法定最高年限的,应予以批准并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为增加土地使用年限的市场评估价。具体公式为: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增加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
  6、企业改制后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若转让原企业用地以及改变土地用途时,需按照土地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价款。

  三、进一步加强出让土地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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