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实施保护性耕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把保护性耕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当地政府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常抓不懈。各市及项目县要成立领导机构,实行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层层签定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任务目标、实施内容、质量标准、奖惩办法等要做到明确可行,确保项目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6.继续加强对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农民的技术培训
根据2012年发展保护性耕作任务目标,全省计划培训保护性耕作示范区的农民、农机手25万人。各市分解指标分别是:太原0.8万人、大同1万人、阳泉0.5万人、长治4万人、晋城1.5万人、朔州1.2万人、晋中2万人、运城6万人、忻州2万人、临汾4万人、吕梁2万人。各地要在开展不同形式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编写、制定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保护性耕作技术规范、实施要点和机具操作规程等培训资料,并印发给项目区每个农户和农机户,确保示范区每户一册;要以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机具演示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保护性耕作知识,重点抓好春、夏、秋三个作业季节对农机手的机具操作培训和作业中的技术指导工作;鼓励引导农民与农民之间、机手与机手之间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活动,保证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农民、农机手至少接受一次以上技术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示范区广大农民、农机手基本掌握保护性耕作的技术要点和操作要领。
7.多渠道争取和筹集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
各市及项目县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发展保护性耕作项目的支持,省、市、县三级投入资金按1∶1∶1配套;在安排国家和地方购机补贴项目资金时,要向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倾斜,确保免耕播种机、多用途少免耕播种机、条带播种机、深松机等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的补贴资金;各项目县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保护性耕作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并积极与财政、农业部门联系,争取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农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支持,努力把保护性耕作纳入这些项目的建设内容,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实现项目资金整合;要鼓励和引导涉农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发展保护性耕作,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投入,推动保护性耕作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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