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新农村建设要点的通知
(大政发[2012]11号)
各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12年新农村建设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大连市2012年新农村建设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2012年新农村建设要点。
一、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1.提高优势产业发展水平。创建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20个;新发展设施农业15万亩,其中,日光温室净面积12万亩;新建标准设施农业小区2400个,其中,500亩以上设施农业大区50个;新发展优质果树20万亩,创建标准化果园30万亩;新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80个;创建蔬菜标准园20个,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2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 创建市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家;建设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2家;大力推进长海县、旅顺口区、金州新区海洋牧场建设,投放鱼礁200万立方米(空),新发展人工鱼礁区10处,改造海域面积5万亩,建设抗风浪休闲养鱼大网箱200个,投放海底增殖苗种100亿个,建设海参生态育苗7000箱;做好水生物资源增殖工程,在黄渤两海、碧流河水库放流对虾、梭子蟹、鱼类苗种等20亿尾(粒)。(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新发展干杂果3万亩;重点支持7大花卉园区和10个规模化花卉生产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在瓦房店驼山乡启动荷兰优良苹果树种矮化密植栽种推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
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发展规模以上龙头企业30家;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1000吨以上农产品储藏库(气调库)30家;新建农产品出口基地50个;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 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523”工程,新培育县级以上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个,累计完成市级示范社30个、县级100个、乡级40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合作社) 新改扩建加工能力1000吨以上、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渔业加工项目20个;跟踪做好金州新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辽渔集团、瓦房店市壹桥公司3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渔业产业化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