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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11)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1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市 长 陈海波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顾春明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国资委、市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档案局(馆)、市文史馆、市政府参事室、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各民主党派;联系协调国税、地税等方面的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亚洲同志 领导东陵区(浑南新区)全面工作,负责浑南新城和沈抚连接带开发建设工作。

  副市长 王 玲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广局(市文物局、市版权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及市属高校;联系协调共青团、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及中省直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王翔坤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和县域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工作。分管市农经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监局)、市光辉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市供销社;联系协调气象、农电等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吴汉圣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联系协调工会、电业、铁路及中省直企业等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祁 鸣同志 负责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第三产业发展等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市服务业委、市金融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联系协调驻军、残联、老龄、烟草专卖、石油等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黄 凯同志 负责外事、外经、外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工作。分管市中小企业局(市非公经济发展局、市乡企局、市经合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市侨办、市口岸办)、市贸促会、市制博会筹备办(市涉外大型活动办)及驻海外经贸机构(企业);联系协调工商联、海关、检验检疫局、民航、外商驻沈机构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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