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依据《河南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持续开展建筑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委、市环保局
责任人: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区长,各管委会主任,市城建委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市交通委主任、市环保局局长
8.强化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和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
(1)交通噪声治理。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新建立交桥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交通噪声防护设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委
责任人:市公安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市城建委主任
(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环保局责任人: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区长,市城管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
(3)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1)的通知》(郑政办〔2011〕82号)要求,各区完成辖区内声源排查工作,并列出整治计划。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责任人: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区长,各管委会主任
(五)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
1.热电行业治理
(1)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开展电力行业的脱硝治理工作。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责任人: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市环保局局长(2)2012年10月底前,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2号机组、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热源厂一台锅炉完成除尘提升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上街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责任人:中牟县人民政府县长、上街区人民政府区长,市环保局局长
2.碳素行业脱硫治理继续开展碳素行业脱硫治理。2012年3月底前确定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2012年10月底前完成脱硫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责任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市环保局局长
3.水泥行业脱硝治理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启动水泥行业脱硝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工作。2012年6月底前,天瑞集团荥阳水泥有限公司完成氮氧化物治理工程的方案编制上报工作并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11月底前完成氮氧化物治理工程的方案编制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