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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批转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营造平等友爱、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综合运用教育、宣传、活动、慈善等多种手段,发挥媒体、志愿者、社会单位、残疾人等主体的作用,全方位扩大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营造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风尚,使残疾人事业成为提升我省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平台、宣传海南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阵地、反映海南国际旅游岛和谐宜居的重要窗口。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不断完善体现残疾人特殊需求、政策相互衔接、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改进社会保障技术手段,加强社会保障服务,推动社会保障实现由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变。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措施。

  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残疾人救助政策与就业促进、劳动扶持政策的衔接办法,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完善分类救助政策,加大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研究、扩大纳入医保范围的康复项目,动态提高康复项目的报销标准;制定专项政策和激励机制,鼓励各类医疗、康复机构组织专业医疗、康复服务队下乡为残疾人开展巡回、贴身医疗、康复服务。制定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保障性住房特殊扶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庭予以照顾。保障性住房项目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建造部分适合残疾人生活、居住的住房。实施农村住房救助时,优先安排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全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残疾人统计项目,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开展动态监测和重点服务。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家庭成员患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动员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力量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临时困难。

  (二)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加大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研究、制定“超龄”残疾职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补缴补助办法,确保所有残疾职工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残疾人参保给予支持。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服用基本药物制度。完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报销优惠措施。

  (三)提升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将残疾人生活补助覆盖范围扩大到各年龄段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逐步建立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制定配套政策,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制度。整合助学政策,逐步实现残疾人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中、高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研究、制定、颁布、实施残疾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公共信息、公共安全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和辅助性服务。建立对残疾人参加公共活动和接受公共服务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财产信托制度。

  (四)发展助残慈善事业。

  积极筹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鼓励社会捐赠,促进公益助残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助残慈善事业宣传,引导更多社会资源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与慈善组织或残疾人机构合作,建立助残慈善项目体系,规范助残慈善项目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公信力。培养助残慈善工作人才,提高助残慈善事业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把握我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机遇,按照公益性、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夯实残疾人康复服务基础。

  顺应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1.重视残疾预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初步构建我省包括减少出生缺陷和控制因病致残两方面内容的残疾预防体系。全面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三级预防工作。针对遗传因素、疾病伤害、环境行为、精神障碍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逐步推广孕前检查与保健,全面实施适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措施;加强孕产期保健,建立我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监测,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与研究,加强和完善残疾预防与干预信息网络建设,形成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包括治疗与康复)的工作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治疗规范,控制因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力争筛查后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管理,并提供维持治疗及康复训练服务,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将新发麻风病患者2级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并加强针对麻风病畸残预防和康复教育;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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