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一是要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要积极争取将海南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区域,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新增信贷规模和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单列信贷计划等方式,增加对我省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要认真落实省政府与各银行机构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四是要综合利用好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放贷能力。力争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增长25%以上,支持重点项目数量稳中有升。
(四)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是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继续按照“上市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完善上市培育服务体系,做到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和上市重点项目的推进并重。相关部门要落实好扶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加强对上市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力争2-3家企业首发上市,5家以上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后备上市企业达到100家以上,推动2家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增资扩股20亿元。二是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已丧失再融资功能的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和产品转型等方式提升公司质量,恢复再融资功能。力争1家以上上市公司完成定向增发。三是推动我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园区内企业和券商等中介机构开展“新三板”(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助推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五)努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一是健全旅游保险服务体系和产品功能,完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旅游保险产品,建立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旅游保险体系。二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和农民养老保险。三是加快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支持保险业参与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和股权等方式投资我省符合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和龙头企业。
(六)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筹集建设资金,优化投融资结构。力争3-4家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有1-2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发行。二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导设立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力争引进或设立10家以上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三是积极引入省外信托资金,通过信托贷款、信托股权投资、其他权益类投资等方式引入信托资金,加大信托融资力度。四是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我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其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企业的各类资产,并通过直接融资租赁为企业购置设备提供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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