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2年金融服务项目建设年和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12〕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2012年金融服务项目建设年和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海南省2012年金融服务项目建设年和
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意见
2012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项目建设年”,也是我省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重要的一年。在经济建设中,项目是载体,金融是血脉,改革创新是动力。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金融在“项目建设年”中的重要作用,实现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结合我省金融业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12年金融服务“项目建设年”和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金融工作要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以金融业“五个一”工程为总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服务“项目建设年”为契机,抓住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12年我省金融业要力争信贷投放稳定增长,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体系继续健全,金融服务日益优化,金融创新有序推进,金融改革持续深化,支持政策日臻完善,信用建设逐步加强,金融业保持良性健康运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力争金融总量指标稳步增长。一是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二是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5000亿元,较2011年增长约10%,新增贷款800亿元以上。三是全省保险机构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达63亿元,较2011年增长20%左右;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等关键指标得到切实提高。
(二)继续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全力推进金融业“五个一”工程的建设,启动海南发展银行重组复业前期准备工作,化解信托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年底前上报组建信托法人机构方案,引进1家法人保险公司,推进1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组建。二是继续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新组建三亚农商银行和海口联合农商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发展4-6家村镇银行、设立1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三是推动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引进民生银行和华夏银行来琼设立分支机构,新设立2家融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