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广大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
--建立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以优秀科普网站为平台,建立动员激励机制,通过分散存储、集中服务等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
--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发布科普场馆建设和科普活动信息,为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
3.分工:
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林业局、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2.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主要新闻媒体确定专人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设立科技宣传专门机构。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充分发挥科技宣传联合会商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媒体开展科技宣传,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组建科技宣传专家库。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媒体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主要新闻媒体开辟科技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定期进行科技宣传报道,加大科技宣传报道力度。
--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重点新闻网站开设科技宣传专栏。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专业科技馆。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
3.分工: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明办、省科协、省关工委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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